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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5-21 15: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评选河南农业大学2025届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条件
       2025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在标准学制期满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情况。
       (二)学习成绩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及以上。
       (三)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90分及以上。
       二、评选名额及办法
       2025届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毕业生352人,推荐荣誉学士学位人数不能超过本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按照比例计算推荐荣誉学士学位3人。学院依据申请条件,按照各专业综合成绩分专业排序,择优选拔。
       综合成绩=学习成绩(A)×80%+综合素质分(B)×20%。综合成绩、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分均以百分制计。
       学习成绩(A)为学制期内所有修读课程的学习成绩(辅修专业课程除外),即:A=平均学分绩点×10+50。平均学分绩点以教务管理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综合素质分(B)为包括竞赛获奖、科研论文两项内容,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一)竞赛获奖项目,加分项最高分值为50分。仅限于作为主力成员(前3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含“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三项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国赛三等奖或铜奖以上的奖励。且其他共同参赛者的学历、职称、职务无明显高于学生,且学生与其他参赛者无直系亲属关系,多次竞赛获奖,仅取最高一项。计分规则如下表:
竞赛获奖计分规则

 
       (二)科研论文项目,综合素质分最高分值为50分。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近三年预警期刊除外)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1篇(要求产权所属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论文发表见刊,且提供相关检索证明、中科院分区证明、中文核心证明、影响因子证明);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记分值),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多项科研成果或多检索,仅取最高一项。计分规则如下表:
 
科研成果计分规则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按要求于5月28日-5月30日,向学院办公室提交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二)学院初审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按名额等额确定评选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三)学校审议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于6月6日前将本单位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每个学生一个PDF,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包括签字盖章的申请表、申请材料)、推荐汇总表(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见附件2)报送教务处复核。
       四、附则
       (一)对已获得荣誉学士学位者,如发现有伪造材料、舞弊等违规违纪情况,撤销其荣誉学士学位资格。
       (二)荣誉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予补发,但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证明。
       (三)凡在评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院上报学校,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规定未涉及的其他问题,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附件1: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