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针对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请通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初次申请的同学需要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无需加盖公章)、上学年度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只提交《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根据《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校政学[2017]12号)》的要求,建档立卡学生均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
3、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见附件一)的规定,按程序严格开展工作,并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天。
4、请各班级于9月份完成在校生的贫困认定工作。
二、2019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新生入学报到后,在9月份完成新生贫困认定工作。
2、按照《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规定的程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进行资格审核、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建立201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各班级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分管领导的统一部署下,健全认定组织、规范认定程序,深入学生,扎扎实实地做好认定工作。
在完成班级学生贫困认定工作后,将《河南农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学生认定汇总表》、《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调查汇总表》(见附件二)的纸质版送至院团委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63555524@163.com。
![]() |
附件一:《河南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及相关表格 |
![]() |
附件二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调查汇总表 |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9年 6月27日